藥物的能力:醫治
19. 既然疾病就是健康人身體狀況被改變,表現出來就是病徵;醫治也就是將一個病人的身體情況改回到健康的狀態。因此顯而易見的,藥物如果沒有能力來改變人身體的狀態也就無法來醫治病人,因此,藥物醫治的能力也就完全落在改變人身體狀況的能力上。
20. 藥物藉由改變人身體狀況而達到醫治疾病的潛在能力無法藉由理性來了解,唯有藉由它用在人身上時,我們才可以清楚知道其功效。
21. 既然:
藥物及疾病所引起的相同的、不同的、及相反的徵兆
22. 既然:
因此:
1. 藥物之所以可以治病,驅病的能力,是因為引起另一種疾病及病徵(假的疾病狀態),因此將先前有的疾病減輕或是驅離,因此達到治療的功效。
2. 對於所要治療的病,所用的藥必須要選擇有最大的可能性能引起相同或是相反的症狀,將病情用最簡單、最確定的、以及最持久的方式轉變成健康的狀態。
23. 然而,每一個經驗及試驗都明白的讓我們看到頑強的疾病很難讓藥效與病徵是相反對立的來驅除(逆勢,、抗病,、或用減輕的治療方式)。通常,在經過短暫的病情緩減後,病徵會再次出現,且程度較廣泛,通常多半是惡化的情形。
24. 因此,藥物治療方式來對抗疾病並沒有幫助,唯有使用順勢療法。在順勢療法中,找尋會產生與疾病病徵一樣症狀的藥物(在這些藥物中,已於健康人身體內測試,會產生相同的病狀改變),這些藥物有能力來引起假的疾病狀態是與病情最相近的。
25. 在小心操作的實驗中,純經驗(醫學藝術唯一也是不朽的名言)告訴我們以下的事:藥物對健康人身體的影響已被證實,就是它能引起與需要治療疾病病徵最多最相似的病徵,同時就能最快、最徹底、最持久的將這個病情移除。它能將整個疾病移除,並恢復到健康狀態。所有的藥,無一例外,能治療與藥物自己所產生病徵最相似的疾病,包含所有的疾病(有相似病徵的)。
26. 以下所描述的就是順勢療法的自然定律,或許因年代久遠而被遺忘,且迄今也未被完全了解,但卻是今日所有醫療的根本:在一個活體內,假如較強的影響力與較弱的影響力有很相同的表現時,較弱的那方會被較強的影響力所銷毀。
27. 藥物的治病力因此就在其產生的症狀與疾病產生的雷同,但是能力卻比疾病的強。所以任何一種治療疾病的藥物,如果能在人體內產生與疾病最相似的情況,且同時又在程度上比疾病產生的症狀更嚴重,就能最完全、最快速、且最持久的將疾病驅除。
28. 這種醫療的自然法則已經在全世界由各種試驗證實它的確實性,因此它是一個事實。”它是如何發生”的科學解釋並不是那麼重要,我也不嘗試去解釋它。但是,以下的觀點是可以被證實的,因為它是以實驗為基礎的。
29. 1. 任何一種疾病都包含了在我們感覺及功能上與生活力不協調的一種特別動力。
2. 在順勢療法的治療下,任何被疾病所改變的生活原則皆被”捕捉住”,藉由採用的藥物,乃是根據產生相似的症狀來選擇藥物,以產生類似卻又較強假象的疾病徵兆。
3. 較弱的疾病影響力會被消除,並從生活原則中消失,從此不再出現,而是由較強的假象疾病所取代。
4. 這個假象疾病很快的就會自我退場,讓這個病人完全痊癒,因此,個體就可以重得自由,繼續過健康的生活。
30. 人體似乎允許自身接受藥物的改變比接受自然疾病的改變要來的有效的多,一部分可能是因為我們可以自行調整藥物劑量用法,也因為如此,藉由合適的藥物,疾病可以被治療及對抗。
31. 在世上生命中不好的能力,一部分是精神上的,一部分是身體上的,並沒有絕對的能力來改變身體的狀況。我們會生病是因為當個體在疾病臨到之時,剛好在一種容易受攻擊的狀態下,因此身體的狀況被改變、產生不協調、異常的感覺及功能。因此、並非每次這種不友善的能力都會使人生病。
32. 這跟我們稱之為藥物所產生的假象疾病能力是完全不同的。每一種真正的藥物必須在每一個個體中、每一種狀態下、及任何時候都能有效,並且要在個體中產生特殊的病徵。這些症狀在藥的劑量夠多的時候會十分明顯。所以,很明顯的,每一個個體都會在任何狀況下、任何時間被藥物所影響;但就一如先前所提的,就疾病而言,並非一定如此。
33. 就經驗而言,不可否認的生物個體有種傾向去允許自身被藥物改變而免於被疾病侵擾;換句話說,疾病所帶有能改變人身體狀況的能力是次等的、在某些條件下的,但是藥物的能力卻是超越疾病的能力,是完全無條件的一種能力。
34. 藥物所能產生較強的假象疾病並非是此藥能治病的唯一條件,除此之外,這個藥還必須要能產生與疾病越相似越好的疾病徵兆。但就藥物有較強的藥效,它就會進入生命力中,產生與疾病非常類似的病兆。如此做,不僅會遮掩住疾病所產生不協調的感覺,還會消滅整個這樣的感覺。
所以老的疾病無法被醫治是正確的,即便是靠自然來醫治。但是在健康的個體內無法引起與疾病一樣病徵的藥物所能醫治的就很有限了。